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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22-04-30 13:13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11P]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1/11)



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讲到直隶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乐喧天,宾客杂至,则大喜。否则“女家为之丧气”.何以如此? 原来,当地风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婚礼一切照常进行。否则,夫家动静杳然,新娘是不是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争,悉听夫家处置。一次,有王姓人家嫁女于李姓,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满意。新婚次日,借口女子不是处女,不举乐,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娘家。这女子从小失去了母亲,与哥嫂同住,嫂子知道女子肯定不曾与男子有过肌肤之亲,悄悄问明女子新婚之夜的情况,原来新郎并未与之同房。嫂子说,如此,怎么证明我们家小姑不贞呢?于是把此事告到了县里,县官派人验证,这女孩果然还是处女。于是判令李家鼓乐齐奏,把女子迎回家中,保全了这桩婚事。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2/11)



纪晓岚《槐西杂志三》讲了这么一件事:无锡地区有个焦氏女子,已聘于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为妾,于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布流言,说她不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婿家于是提出毁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无奈散布流言的人布了局,不仅有证人,而且有承认与女子相好的“奸夫”.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妪把她带到婿家,面见了未过门的婆婆。焦氏说,与其见官,在官媒面前出丑,不如就在您面前出丑吧。女子贞与不贞可以请您亲自来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验。果然,这女子还是处女,案子不审即明。 这个故事今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实际上它却是清代极普通的风俗,不独永平府与无锡,全国汉族地区普遍存在。那时人们倡导女子贞洁,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处女,否则就是天大的丑闻,男方家族不仅可以不接受新娘,还可以索还聘礼,要求女方家族赔偿结婚花销及所有损失。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3/11)



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严格的处女要求,并形成这样的社会风俗呢?这一切源于中国农业社会中对女子的贞洁的要求。汉族先民很早就进入了定居农业的生产方式中了,在社会分工中,女性被排斥到辅助性劳动中,女性身份也由此转变为从属地位。汉族父系家长制社会中,家长及其他男性家庭成员,要保证家庭权力和财富能在自己的后代中继承,就必须确保其妻、妾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纯正血统。而为保证“种”的纯洁性,就必须杜绝妻、妾们的婚外性关系,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上的“专一”守贞。 于是,对女性提出了“从一而终”的贞节要求,并制订了一系列的隔离男女、封闭女性的隔离制度。这里实际上包涵了这样的内容:女子婚前须与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隔绝,婚后只能与丈夫一人有性关系,如果丈夫不幸亡故,则女子须守贞终生。这是汉族定居农业社会要求女子单方面实行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证男子对女子占有权的唯一性,无论婚前婚后还是死后。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观念总体上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4/11)



在此种社会观念之下,中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对处女的检验方法。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 方》中就有了关于“守宫砂”的记载:“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如与男子戏,即不明。”此种方法,就是用丹砂喂养蜥蜴,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终年不褪。如果她与男性有了“亲密接触”,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宫。如此,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晋代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上述《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当然,如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这种做法的可靠性是很值得怀疑的。 宋代理学倡明,对女子贞洁的要求达到新的高度,人们对处女的崇尚也逐渐达到了高峰。那时,道教理论也有很大发展与传播,道教中的“房事”理论认为,男女性事,重要的在于采阴补阳,尤其重视男子在与处女的交合中,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这对人们的处女嗜好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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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到了宋代,贞节观念遂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 明清时代,处女要求已成时俗,不仅民间有多种检查处女的方法,官方也有专门负责此事的人员。这种检查的目的主要察视是否是处女。如在永平所发生的这个案子,县官就派人验证王家所嫁之女是否是处女,这个验证结果就成为了案件判决的最重要依据。官方负责这项工作的,有官媒、稳婆之类的人员,上面讲到无锡县的故事,就曾提到案子到官,要经过官媒来检验是否处女,在民间则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据说明清时民间最常用的方法是,令被检查的女子坐于装有草木灰的便桶,设法让她发笑,然后看桶中的灰是否有被气吹动的迹象,如有,则女子已经不是处女了。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6/11)



清代婚俗档案:离婚男按手印女按脚印 古代婚礼。借着“白色情人节”来临,昨日蓉城又迎来新一波婚庆高潮。新人们向亲友散发的鲜红喜帖,虽然面积不大,但足以让大家分享他们心中的甜蜜。那古人结婚时的“喜帖”又是什么样子呢? 上月底,四川档案馆馆藏巴县(现重庆)衙门档案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昨日,该馆首次面向社会公布巴县档案中涉及婚俗档案的部分,其中不乏存世稀少的“庚帖”和“喜课”.虽历经200多年历史,这些只有方寸大小的清代“喜帖”却讲述着巴蜀人,乃至古代中国的婚庆习俗变迁。省档案馆首次对外公布馆藏清代婚俗档案,清代民间结婚用的“庚帖”类似于现在的喜帖,结婚也要过六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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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档案背景 几十年的努力整理出11万卷巴县衙门档案。昨日,打开省档案馆摆放档案的库房,清代衙门档案占据了整整一层楼的三分之一。搁置档案的书架高高挺立,几乎可及天花板。徘徊在书架间,浏览着盒子上标注的年代,这么多档案该从哪里看起? 副研究馆员陈翔介绍,巴县衙门档案刚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由于数量庞大,档案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整理,经原西南博物院、川大历史系、再到省档案馆几代档案人的努力,直到2000年初才整理完成。目前,省档案馆馆藏的11万余卷巴县衙门档案中,涉及民俗的档案达3000余卷,保存了180多年的古人“结婚喜帖”更属于文物类的珍品。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8/11)



中华民族历来都有“存史资政”的习惯,但由于旧时战火频繁,地方基层政府存世的档案极为稀少。抗日战争期间,为躲避日机轰炸,巴县档案被紧急放置在重庆沙坪坝的一处破庙中。但由于缺乏保管、风吹日晒,不少档案变成一堆堆难以分开的纸糊。更有部分档案被乞丐取出烧毁,用作取暖。涉及到打官司婚俗档案大多带有悲剧色彩,虽然此次公布的清代“喜帖”喜庆味十足,但背后实际的婚姻生活却并不美好。 在一张道光八年订立的档案上,显示出一场短命的婚姻:婚书订立还未满一个月,巴县新娘陈吕氏即将与其订婚的邱家告到巴县衙门。巴县衙门随即开堂审理,发现陈吕氏原来的丈夫陈永顺不但没死,而且正是前夫因家贫将她“图财嫁卖”.立下婚书后,邱家准备将陈吕氏带回原籍江西完婚时,陈吕氏担心邱家会再次将她“贩卖”,故而告上衙门。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9/11)



陈翔说,目前馆藏的巴县衙门档案中,婚俗档案大部分都带有悲剧色彩。这是因为这些档案均为涉讼婚姻,相当于现在的打官司。“婚姻闹到打官司的地步自然会有悲剧色彩。”陈翔说,我们不能单纯根据这些档案推断封建社会里的婚姻全是悲剧。 古人结婚手续。结婚6大步骤缺一不可。翻开一份份泛黄的档案册,清代民间结婚用的“庚帖”和“喜课”,依旧充满了喜庆色彩。在省档案馆首次刊出的“庚帖”上,虽距今180余年的历史,但其上红色犹存,图案清晰可辨。这张“庚帖”的右边上部刻绘着正在行礼的一对新人,下面绘着5名观礼嘉宾,翘首以盼。“庚帖”中间则用描金竖条方框,写上男女双方生辰八字。与其配对的另一张则写有“天长地久”,一条长长的阶梯上,新郎携娇妻沿梯而上。主婚人则立在梯级上端等待着婚礼的开始,整个庚帖中充满了喜庆气氛。
拜堂前先入洞房的清代变态婚俗(10/11)



陈翔说,传统婚姻仪式历来讲究“六礼”,清代“六礼”衍化为“请庚、探问、报期(请期)、行盘、妆奁、迎娶”六道程序。其中,需要落在纸上的,只有“请庚”和“报期”.这个婚帖便是一种“请庚”,即男家与女家,互相留下对方的生辰八字,请人测算是否相合后留下的凭证。而“请期”则是请人测算、挑选适宜举行各项结婚仪式的吉日良辰和规矩、禁忌。其内容一般也要写在红纸上,并由男家告知女家,称作“喜课”或“彩课”.“这个算得上当时的订婚协议,看得出古人很看重缘分。” 离婚女方只能按脚印 有结婚当然也有离婚,在一份道光年间的离婚档案上,一个名叫王德盛的男子立出了“甘愿休妻改嫁”的文约,原因竟是“年荒”让他穷得养不活老婆。文约上同时提到,两人离婚属“夫妻友好协商”.但道光四年,名叫蒲洪福的男子则是以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