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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24-02-29 00:10

[奇幻]懒色女人花恋蝶(全)-30

  
第182章 烟熏火烤

虞军主将大帐中,公孙明珠与林静然正与几个重要将领小酌议事。

公孙明珠和林静然皆为虞国将门世女,自幼一同长大,感情深厚犹胜亲生姐妹,也深得皇上赏识。此番攻越,正是她二人向虞帝提出的。

她二人早小立志要做扬名九州的一代名将。因而从懂事起,便在各国安插了自己的探子,时刻掌握各国动态。经过比较,她们觉得目前越国最适合攻打。理由有三:一是越国与虞国相邻;二是越国少年帝王不满弱冠,朝中政权还不够稳当;三是越国虽有景烨王之良将,然君王好忌,从不令其长期执掌军权,镇守边关。每每都是战事告急之时,才让其率兵前往救援。若是攻越,待到景烨王赶来时,虞国早在探子的里应外合下连克数城,两国胜负大半已定了。

而越国一旦边关五城尽失,在虞国面前便等於失去了钢铁防护,虞军可策马在其内腹任意驰骋,哪怕吞并越国也不算难事。

如今她们仅剩最後一城尚未夺下,离吞并越国眼看只有一步之遥。皇上龙颜大悦,在她们还未班师回朝时便将赏赐送到了各自的府邸。

“秋将军,地道挖得如何了?”公孙明珠微笑著向坐在右下首的武将问询。

“回元帅,入夜便可挖通。”

“甚好。”公孙明珠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笑睇左手边的林静然,“林大将军,今夜就让各路将士整装待命,一旦地道挖通,立即从地道攻入城内。你看可行否?”

林静然偏头想了想,道:“可行。且此事拖沓不得,若让那景烨王察觉到地道就白费功夫了。”

“哼,那男人果真颇难对付,若不是越军中出了内奸,我军还不知要多耗费几日方能夺下沛城?”公孙明珠冷哼道。

“出了内奸便是越国朝中不稳,存了野心夺位者,这不正是你我当初计算在内的麽?”林静然转著手中酒杯,“我倒好奇十几天前突然出现在城楼上,指挥越军破了我军攻城‘火炬阵’的青年男人是谁?”那男人无论是穿著还是气度都明显不是军中将领,也不是普通兵士,但他却有著不可小觑的将帅之才。

“怎麽?莫非我们冷心冷情的林大将军看上了那个小白脸?”公孙明珠调侃道,也引得帐内另外几名将领发出阵阵哄笑。元帅和大将军出生将门世家,能耐很大,却都不摆上位者的架子,他们也都乐於亲近,更喜欢在她们手下打仗。

“非也。”林静然一本正经地摇头,“本将军只是觉得那男人不是个普通人,未免遗留後患,最好我们能寻个机会将他杀了。”

“行。就在今夜,与驻守槐城越军一起解决。”公孙明珠自斟一杯,狠厉笑道,绝豔的容颜显出几分扭曲。

“对了,元帅,越国御前亲封的兵马大元帅应该快要抵达边城了吧?”林静然忽道,清丽的脸上眉头微皱。

“哼,出行五日,不征调沿途郡城镇县一兵一卒,突然从官道该走山道。她以为隐去行踪,凭五万人马就能突袭打败我虞国大军麽?简直是痴人做梦!”公孙明珠嗤笑一声,食指沾上酒水在案桌上画出简易地图,“从山道到边城,必经五十里开外的赫山函谷,只要我们在那儿埋下伏兵,以逸待劳。必能甕中捉鳖,大获全胜。”

一席话让军帐内又响起一阵快意酣然的笑声。

“元帅,事不宜迟,末将愿现在就带兵前往赫山埋伏。”笑过之後,一员黑脸短须的剽悍武将站出请令。

公孙明珠微抬眼眸,请令者是军中以骁勇著称的神武将军陈梁飞,看似粗莽,实则有勇有谋。她与林静然对视一眼,也对,现在埋在越国的探子失去了越国援军的消息,她们确实无法明了援军何时才能赶到。不如早做布置,以免错失良机。

她微微点头,笑道:“那就有劳陈将军了,望将军此去能旗开得胜,将越国援军一举歼灭。”

“末将得令。”陈梁飞也不拖拉,撩袍行下一礼,退出军帐。

“来,众将军与本帅一起饮下此酒,然後也做好今夜突袭的准备吧。”

“得令!”

掌内一干将领全部站起,举杯而饮。

############## ############ ##################

挖堑壕不用点上油灯,猫著腰像土拨鼠一样吭哧吭哧地慢慢掏挖,所以自然比挖地道省力多了。只一天工夫,一道城内堑壕就完成了。

在景烨王的调遣下,一批批身著黑衣的精壮兵士被分派在挖好的堑壕里,手持大刀,严阵以待,如同猎人已经张开了大网,单等著兔子来撞网。

太阳渐渐西沈,天色从昏暗变成黑沈,幸而头顶闪烁著点点星光,才将这黑夜染上一层淡光。

砰──

内城墙下数个地方传出轻微的破土声,接著是泥土散碎的悉索声,一个个脑袋从破开的地道口中探出来,小心谨慎地往四周查看。

城楼上巡夜防守的越国兵士不时来回走动,警戒地向虞军驻地观察。城内隐隐传出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更夫锣声,静谧中透著安详。

一颗颗脑袋又倏地缩了进去,赶回去报信的虞军前哨并未察觉到地道口前方的堑壕,也没有看到隐蔽在堑壕中的越国将士,当然就更没看到在他们缩回头之後,二十几个地道口边无声无息地多出了许多黑衣人。

“元帅,越军对我军的地道没有丝毫察觉。”二十几个哨兵回禀了同样的消息。

虞军上下都是一阵狂喜。

“各队出发!”公孙明珠一挥手,发下命令。

“等等,派五人小队快速先行,後面的兵队入洞缓行几步,若是无甚动静,再疾行夺城。”临行前,林静然突然出声。公孙明珠的性格更为果决,她的性格则更为谨慎。

“照大将军说的做。”公孙明珠对林静然的谨慎是十足信任的。

“是。”

精选的虞军将士也是一身黑衣,带著刀剑,兵分二十三路,从地道口进入。

虞国大军军营通往槐城内的地道约莫有五百多米,黑暗狭窄,洇湿腥潮,伸手不见五指,脚下也是凹凸不平。打头的虞国兵士磕磕绊绊地穿行著,待终於看到前方有淡淡亮光透出时,心里俱是一阵暗喜,赶忙加快脚步往外冲去。谁知刚露出小半个脑袋,突然从洞外伸进来几双粗壮有力的大手,一把卡住他们的脖子。他们还来不及喊出声,就被拖拽出洞,扔入堑壕。

洞外边堑壕中,手持大刀的越国将士早已等得不耐烦了,还没等虞国兵士明白是怎麽回事,便挥舞大刀,像砍西瓜一样将其头颅砍下,送人进了鬼门关。

地道内後面的虞国兵士听闻前方并无大的异常,先遣分队也无人回转,便以为前面无甚危险,连忙遵循军令往地道口疾行。才爬出洞口便被抓住脖颈扔落堑壕,毫无挣扎地无声惨死在大刀下。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尸体逐渐堆积,夺城的兵刃交接声没有响起,浓烈的血腥却开始在夜幕中蔓延。

後面有些反应敏锐的虞国兵士终於察觉不对,连忙折返往回疾行。可地道里又黑又窄,前方的兵士往回跑,後方的兵士来不及後退,两相撞车,顿时地道内乱成一团,哭爹骂娘声吵成一片,像炸开的蜂窝。

而城外虞军并不知道地道内发生了什麽事,仍然一个劲儿地往里冲,地道马上被拥挤的兵士堵塞起来。

锦螭目视不再冒出敌人脑袋的地洞口,水润薄唇一勾,冰寒蚀骨的魔魅掩盖了所有的明濯清华。“王爷,你可要点上这第一把火?”

“那是自然。本王岂能不报夺城之仇?”景烨王满身血腥戾气,切齿狠笑。他扔下手中滴血钢刀,伸手从兵士手中接过一束点燃的干柴大力抛进地道。负手与锦螭并肩而立,忽摇头轻叹,“可惜了。”

“可惜什麽?”锦螭随口笑问,冷看那一束束点燃的干柴扔进地道。

“可惜本王不能看到那两个贱女人的变色嘴脸。”

“呵呵,王爷真是不懂怜香惜玉,那两个贱女人可都是绝色之姿呢。”锦螭谑笑。

景烨王阴冷地哼叱一声,大手一招,又有几个兵士拿著几把大蒲扇朝地道口猛扇了起来。

霎时间地道内燃起大火,充满了滚滚浓烟,地道中隐隐传出凄厉的惨叫和呛咳声。

“王爷,干柴中混些湿柴会令烟雾更浓,如能再夹杂些硫磺硝石则会让人死得更快。”暗黑无华的清凌墨眼映照出火光跳跃的妖娆舞姿。

景烨王一愣,旋而抚掌大笑,“没错,本王倒不想锦主也是点火的行家。”他转头对兵士瞪眼斥道,“还不快去弄些湿柴、硫磺和硝石来。”

“是!”越国兵士们也烧得分外开心,分外高昂,立马照办去了。

可怜虞国兵士们在地道内经不起大火烧烤,毒烟熏蒸,一批批窒息而死,转眼化成了护花的肥厚春泥。

很快,地道内就塞满了虞国兵士的尸体。

11:12:00

第183章 这是我的豪赌

出了邺京,五万越国将士片刻也不耽误地在通往边城的官道上疾行。

所有将士此次出征还是十人一火,五火一队,两队一旅,两旅一团,统共两百多个团,但在此数位编制上又有了新的编队名称。主要分为尖刃队、陷阵队、勇锐队、勇力队、寇兵队、死斗队、敢死队、励钝队八种兵队。

一开始将士们并不明白这新队制的目的,不过当新队制编排出来之後,但凡心思敏锐的人便哗然发现这队制竟与他们各自的出生来历和秉性本事具有莫大的关联。以敢死队为例,其中的成员大多是前方阵亡将士子弟,欲向敌军报仇者;而寇兵队则个个都是行事慎密、身形灵巧、轻足擅走、逾高绝远之辈。

疾行的数天之中,各路兵队的将士在元帅的亲自过问下不断地进行调整,八大兵队的雏形逐渐成熟起来。

处在一个具有共性的兵队中,让绝大多数将士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新兵与老兵的情感融合变得迅速而顺利,兵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不知不觉间增强许多。而能在短短几日中便对五万人马做出如此精准编队的人,则需得何等强大的记忆力、洞察力和判断力!当下众将士对元帅的敬仰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日夜兼程,待到第五天,他们已抵达黎城外郊,只需再行半日便能入城。黎城内约有两万兵马已经做好了征调准备,可元帅却突然下令离开官道,该走山道。

帅令一下,所有将士必须服从,虽然心中疑惑,但五万将士还是闷不吭声地往山道奔行。

及至山道口,霍然看见那里杵著上百号身著灰衣长袍的人以及数千匹战马和大量看不出内容的用黑布包起的包裹。

待一一打开巨大的黑布包裹,里面竟全是铠甲兵器!?

惊疑不定中,在元帅的命令下,步兵的铜铁铠甲全部换成轻薄坚实的纸甲,外罩越国墨绿戎衫。骑兵每人分得一件用生丝细密编织的墨绿长袍,战时需穿戴铠甲之外。腰间大刀换成从未见过的长弯刀,还配置了一根一丈余长的绳爪和一种短小的组合式弓弩。笨重的辎车被丢弃,粮草军帐锅盆被分摊缚在新增的马匹身上。

“步兵的纸甲是用一种特殊柔纸锤炼而成,重量减轻,但坚固比之铜铁铠甲毫不逊色,若是遇雨淋湿,箭矢都无法穿透。而骑兵的生丝长袍也很难被箭矢穿透,会连箭带衣一同插进伤口。到时只须将丝布拉出,便可将箭头从伤口中拔出。”花恋蝶对彭怀骁和归明信淡淡解释道。她有她的原则,虽所知甚多,也面临杀戮战场,却绝不会像小说里的穿越者一般肆无忌惮地逾越历史进程,过早发明出火炮之类的强大热兵器,只打算借鉴中国古代已有的先进文明,在当前的装备和冷兵器上做些改进。从实用防护上来说,宋代最高水平的纸甲与成吉思汗用於蒙古骑兵上的生丝长袍便很值得借用。

“元帅,为何要勒令轻骑舍去长枪?将骑兵腰间大刀改为弯刀?”彭怀骁疑惑看著手中从未见过的弯刀,不耻下问道。

“战场上使用长枪和大刀本身没有错,但要保证奔行速度和杀敌两不误就不行了。”

什麽?!彭怀骁蓦地张大眼,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闻,连忙虚心求教:“属下驽钝,还请元帅详解。”

“重骑的作用多是用於冲击敌人阵队,使用双刃陌刀是对的。但轻骑的长枪杀敌方法是刺、挑,一旦插入敌人身体,若要拔出,势必要影响奔行速度,甚至有可能被敌方拽下马来,不太适用冲锋斩杀,舍去并不可惜。”花恋蝶指指彭怀骁腰间的大刀又道,“大刀刀锋是直脊,需要做出劈砍动作,会导致速度不够迅猛。弯刀刀刃是曲线,前行过程中受阻比直脊刀小。使用时,刀身横著持平,刀刃向前,无需要做劈砍的动作,便能依仗战马快速奔行时产生的冲力而横著划开敌人的脖颈或是胸膛,伤口深而长,能有效置敌於死命。”花恋蝶勾唇哼笑。涉及到物理学,就不知道这些古人能不能听懂了。

“这刀好韧好利!”一旁的归明信凝目,屈指弹向弯刀刀刃。发现刀身柔韧钢锐,刀锋出乎寻常的锋利,禁不住讶然出声。

“这是宿铁刀。”花恋蝶幽幽一笑。

“宿铁刀?”

“没错,这刀无需经年累月的锤炼,数宿便可成刀,故名宿铁刀。”目前这个时代的冶炼技术处在灌钢初期,技术还不够成熟。她把中国古代北齐豢母怀文改良的灌钢法引入了这个世界。这种灌钢法烧生铁精以重柔挺,数宿则成钢。以柔铁为刀脊,浴以五牲之溺,淬以五牲之脂,是一种和铸铁脱碳、生铁炒炼不同的新的制钢工艺。钢质柔韧,刀刃刚柔兼得,可以斩甲过三十扎。

她又把玩著手中短小的组合弓弩,继续笑道:“我军的大型弓箭非常好,但更适合远程。而这种轻短弓弩,不但能让骑兵运用自如,且射出的箭杀伤范围也可达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装备上锋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当今世上最厚的铠甲。”历史证明,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骑兵靠的不是刀枪,而是弓箭。

彭怀骁和归明信听完已经全然骇怔住了,眼前这个白发女人到底还有什麽不懂的?她真的是和他们一样的人麽?她从何处而来,最终又将去往何处?她所言的甲盔、冶炼、兵器无一不是世上首创,说她以一人之才便可抵数十万大军也毫不夸张!

“不用这麽看著本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的冶铁炼钢法和武器装备本帅月前便已告知了皇上,这些全是皇上密令司兵局秘密打制的。”花恋蝶淡淡挥手。看著装备一新的人马,心里不由感慨,有钱就是好办事啊。若不是有了锦家的巨额财力支持,这一切装备都是空谈。也幸好她几个月前突发奇想,为了训练一支能供她在九州异世横著走的007大型特工队,利用锦家的财势在越国几处隐蔽地秘密建制了几座大型兵工厂,本来只是想将中国古代一些实用先进的装备试验出来用以武装螭门特工队员,却不料和越国帝王龙有了一腿,所有试验出来的先进装备全部用在了越国将士身上。亏得纸甲好制,丝质长袍和刀具弓弩也早就在库房中准备了数千件,不然要在短期内拿出数千上万件东西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原来皇上早在月前便知晓了元帅的经天纬地之才,封为六品医侍,崇义侯举荐为帅,只是皇上与元帅施下的站稳朝堂军队的一种循序渐进的手段!

“越国能得元帅真乃天大幸事!”彭怀骁和归明信惊怔的神色转为狂喜激动,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索性策马奔进将士中,督促各兵队加快装备更换速度。

花恋蝶目送他们奔离的天真背影,嗤笑一声。不是她喜欢撒谎,而是锦家参与这场战事只需帝王龙一人知道便可,况且关於她和帝王龙之间的真实内幕也无需他们知道。

“花姐姐你不要命了麽?”立在花恋蝶身侧的娈栖脸上没有丝毫喜色与激动,璀璨的琉璃猫儿眼中一片幽暗。

花恋蝶静默数秒,忽而冲他绽开一个轻笑:“娃娃,不用担心,守土开疆既是我对皇上的承诺,也是我的豪赌。”是的,出征的目的已不再是单纯地救援锦螭,还是对帝王龙守土开疆的承诺,也是她的一场情感豪赌。

她明白很多先进的东西一旦同时现世,等於是将自己置於了一个分外危险的境地;也明白此去若是真的做到了守土开疆,等待自己的很可能便是死亡。无为,或是无所大为,才会让帝王永远放心。但她还是要孤注一掷地豪赌,赌帝王龙对她的情,赌那份情能否战胜帝王的猜忌多疑,残酷冷血。只因,她对帝王龙的爱加深了,她突然想要一份永远不用提防,全然信任的帝王之情。得,是幸;失,不悔。即便会痛彻心扉,浑身鲜血淋漓,她也要赌上一次。

“若是赌输了呢?”娈栖的花瓣粉唇微微有些发颤。

她想了想,握起娈栖的手,放到唇边吻了吻,澄透灰眸弯了弯,认真道:“我承诺娃娃,若是赌输了,一定会活著带你、红罗和锦螭离开越国。”顿了顿,又补充道,“当然,前提是你们愿意跟我走的话。”

花瓣粉唇慢慢抿开一抹纯净笑意,仿若百花齐放,足令日月失色,倾城倾国。

“花姐姐,别的男人我不管。只要你能做到对我的承诺,你到哪儿,娈栖就随到哪儿。”

“不做崇义侯了?”她低眉轻问,提醒道,“那可是娃娃好不容易才求来的。”

“不想做了。”娈栖反手握住她的粉玉手掌,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不管花姐姐信与不信,娈栖眼下最想的是做花姐姐的夫君。”

“好,这场战争结束後,我就迎娃娃为夫君。”

琉璃猫儿眼猛地一缩,清脆中略带童稚的嗓音压得分外低哑:“花姐姐真不介意我残缺的身体?”

“这个麽”花恋蝶摩挲著下巴,顿了顿,意味深长地笑道,“我忽然发现我喜欢被娃娃吃,也吃娃娃上瘾了。”

“花姐姐!此话当真?”娈栖狂喜地握紧她的手。

“比珍珠还真!”花恋蝶猛地将他自花三粉背上拉到身前坐好,朝远处彭怀骁方向高声喝道,“彭副帅,换装完毕後,全军原地休息,搭灶煮饭,入夜进山!”喊罢,拥著娈栖策马奔进山林。作家的话:咳咳,对不起啊,亲亲们,断更了两天。主要是出去转了一趟,不小心由原计划的七天变成了九天,於是存稿不够了。嘿嘿,见谅。另,亲亲们的留言偶会陆续回复滴,希望大家在新年中继续支持偶家滴花姐。(*^__^*) 嘻嘻……

11:12:00

第184章 你是我的毒(辣)

风从耳边呼呼掠过,丝缎般柔软光滑的栗色发丝挠得脸颊酥酥痒痒的,也将花恋蝶的心挠成一片软绵甜糯。

一路行来,她沿途都忙著新编兵队,没有丝毫空闲与娃娃交流。可怀里随军出征的琉璃娃娃一改清溯殿中的阴毒蛮横,狡诈残忍。对军中因他宦宠身份而出现的明嘲暗讽听若未闻,视若无睹。不多言不多语不多事,只安安静静地跟在她身边,随时向她奉上一张旖旎明丽,带著几分纯稚的笑脸。

她不是石头,不是死人,在那几天中,虽然行动和言语没有任何表示,心里却渐渐印上了娃娃美丽无匹的笑靥。

娃娃说对了,怜惜会变成喜欢,喜欢会转成爱。正如她对帝王龙的爱一般,从喜欢转成了爱,从无所求的随性浅爱转成了意欲强求的独占深爱。

她是个多情的女人,她的情不是多一个男人便少一分,而是会发酵的碱面。红罗,她深爱。锦螭,她深爱。帝王龙,她爱。怀里的琉璃娃娃,她也爱了。

她的情感道德观逐步接受了九州异世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的奇特婚俗,变得比原来贪婪无耻,自私刻薄。她明知自己卑劣,但她无意改变。只要她爱的男人是真心接受她爱她,她便会用能够发酵膨胀的真情回赠他,将他包围,永世不弃。

抱在怀里的身躯纤薄温凉,散发著淡淡的媚香。脆弱得似乎用力掰揉便会断了碎了,但又好似连绵著无数强健柔韧的筋脉,百折不挠。

她猛地腾身而起,顺势滚落在一片厚厚的草叶丛中。

花五毛作为一匹具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高尚道德操守的坐骑,在背上的主人腾身而起後,很识相地头顶著花苍,撒开蹄子继续向前奔入更深的山林中。在它身後尾随的,是它才收的野驴小妹花三粉。

主人有主人的乐子,它们也有自个的乐子不是,哪儿需要时时刻刻和主人缠缠绵绵绑在一起?

相拥翻滚数转後,花恋蝶压在了娈栖身上。在略显昏暗的光线下,深深凝视那双璀璨旖旎的琉璃猫儿眼。良久,方才轻声问道:“娃娃,爱我吗?”

“爱。”娈栖翘起花瓣粉唇,也轻声答道,“不管花姐姐信不信,这爱莫名其妙地在一天天增长,绝不逊色红罗哥哥。”随行数天,他不断地为这个白发女人沈迷、入魔。他简直无法置信,世上怎会有这样一个让他深爱如斯的女人?

“爱我什麽?”粉玉手指轻轻勾画上深栗秀气的眉峰,淡唇往右上邪气勾起,“是医术精湛、武艺高强、百毒不侵、知识渊博、温柔多情、清秀相貌还是能够毫无芥蒂地接受你变态情事的态度?随便挑一个吧。”

“不挑。”娈栖伸臂揽住她的後颈断然拒绝,殷红舌尖挑逗地滑过花瓣粉唇,“花姐姐列出的所有优点我都爱,而花姐姐没列出来的花心滥情、自私苛刻、任性小气我也爱。反正,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缠定你了。”

花恋蝶吃吃轻笑,屈指刮刮他高挺秀美的鼻梁:“娃娃要与我缘定三生麽?”

“不可以吗?”猫儿眼俏皮地眨了眨,里面流光溢彩,摇曳著粼粼柔情波光。

“只要娃娃无悔就行。”她吻上他的眼睛,如梦似幻地低喃道,“娃娃,记住,爱了我,又让我爱了你,便不要轻易伤我,我不敢保证自己是否会原谅你。”

“我记住了。”娈栖轻轻闭上眼,顺从地承受她的吻,柔声道,“不熟悉我的人都说我是下贱宦宠,熟悉我的人都说我是冷血毒蛇,他们说的全是事实。娈栖想再问一遍,花姐姐是真的接受了我这个永远长不成男人的天阉,爱了我这条不正常的冷血毒蛇麽?”

“娃娃,花恋蝶其实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便是对感情从不撒谎回避,永远都是坦然面对的。”温暖轻柔的吻如雨点般落在美丽剔透的雪净面庞上,“她说是怜惜便是怜惜,她说是喜欢便是喜欢,她若说是爱了便一定是爱了。”

深栗的浓长卷翘眼睫颤抖著缓缓打开,琉璃猫儿眼中晃动出一圈淡淡的晶莹泪光:“花姐姐,娈栖发誓,这颗心只给你一个人,这具身体也只给你一个人吃。”

“好,娃娃的心我收了。”花恋蝶柔柔笑开,黑灰眉梢略带轻佻地上扬,澄透灰眸在昏暗的光线中折射出晶亮的微芒,“娃娃,我现在还想吃掉你喔。”不等娈栖开言,她便低头吻住花瓣粉唇。

舌尖细细地勾画描摹完美柔嫩的唇线,探进溢散出温凉媚香的口,在里面到处游走。炙热的舌刷过嫩软的口腔,刷过细密洁白的贝齿,缠住温凉的小舌不断地吸吮,竭力开发著所有的敏感点。

细细的破碎的低吟从交缠的唇齿间泻出,娈栖紧紧揽住她後颈的双手一只滑到她高挺的胸上贪恋地抓揉捏按,一只滑到她的腰间,轻轻拉开束带的结头。

花恋蝶的双手也在亲吻中悄然解开了娈栖腰间的束带,敞开了他的衣襟。

衣衫在热烈缠绵的亲吻中一件件褪去,不多时两人已是赤裸相拥。

紧贴的唇齿终於餍足地分开,两张变得鲜豔润泽的唇缝间拉出一道**的银丝。

“花姐姐”娈栖雪净剔透的颊上染了一层瑰丽撩人的情红,璀璨的猫儿眼氤氲出迷离的雾气。半张的粉唇开合间吐出一股股温凉媚香,美丽妖魅得惊人。

“嗯。”花恋蝶鼻中轻哼应著,又低头在他唇上啄吻数下。清朗的粉玉面容也映出樱色情红,澄透的灰眸邪魅柔软,弥散出情欲的光芒。

“你吃我,我吃你好不好?”娈栖的双手在她的小蛮腰上摩挲滑动,粉唇扬起淫荡的笑意,“我想吃花姐姐粉豔豔柔嫩嫩的花瓣,也想花姐姐吃我的小童芽。”

69式麽?花恋蝶挑挑眉,面上不可抑止地腾起热浪。动作却并不忸怩退缩,低头在花瓣唇上用力一咬,邪邪低笑道:“如娃娃所愿。”

她的身高、比例与娃娃相差无几,当叠压成69式後,两具身体竟契合得完美无缺。

娃娃修长纤细的双腿间光洁无毛,不仅能将雪粉的童芽和两个小小的玉囊一眼望尽,连後方粉润的菊庭也全收眼底。

可爱诱人的童芽在空中半翘,入手略硬。花恋蝶心里微微笑了。

根据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观点,儿童从婴儿期起性器官就能感受到快感了。几岁大的婴幼儿会通过压迫摩擦来寻求快慰。也就是说,娃娃的生殖器虽然停留在六七岁左右,但只要给予刺激,他也会有快感的。更可况娃娃对她有情,他还能从心理上达到一种另类的快感。

启开唇瓣,她毫不犹豫地将那根童芽含入口中,像是对待一个正常男人的性器那般用舌舔舐,用齿轻刮,不是还用力吮吸,上下套弄。一手握住两颗玉囊温柔捏揉,一手爱抚著娃娃细腻柔嫩的腿根肌肤和会阴。

当童芽被包进湿热柔软的腔壁中时,娈栖只觉大脑嗡地一声轰响,浑身温凉的血液似乎在一瞬间沸腾起来,难以言喻的酥麻从那一点上往全身四处蔓延,口里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幽绵长的销魂呻吟。

下身那一处是他这一生的残缺。前越帝曾无数次将其含入口中,怜爱地把玩亵弄。被他啮咬中了媚毒的男女玩物也曾无数次将其含入口中,用唇舌伺候。虽然每一次他都能从中得到快乐,但从没有哪一次像这一次,快乐来得是如此迅速强烈,空虚的胸腔是如此满足充实。

那温柔舔舐他的是心爱女人的香舌,那刮搔啮咬他的是心爱女人的玉齿,那含著他不断吸吮的是心爱女人柔嫩的双唇,那把玩著小小玉囊,在双腿间游移爱抚的是心爱女人的秀长手指和温暖的手掌。被这样缠绵地包裹,被这样细腻地爱抚,残缺的愤懑自惭逐渐消弭,温凉的身体难以抑制地轻颤起来。

他是冷血毒蛇,他能毫无怜悯地毒杀掉每一个人,但独独毒杀不了趴伏在身上的女人。

‘花姐姐呵,我是毒蛇,你却是我的毒,是让我莫名痴迷沈醉,相思入骨的毒。’他在心底幸福地喟叹,唇角愉悦地扬起。

一片墨绿的杏长叶片斜斜飘落在雪净剔透的额上,遮住左边的半只猫儿眼。在斑驳的光影下,栗色瞳眸璀璨剔透,散发出妖异鬼魅的迷离和蛊惑人心的美丽。

十根剔透纤美的长指深深掐进挺翘柔腻的粉玉臀瓣,邪佞殷红的舌尖从纯美的花瓣粉唇间无声探出,正好抵上嫣然花缝。

柔韧的舌尖在花缝处来回舔弄,左右兜旋,将泌出的点点晶莹蜜液一一卷入口中。带著丝丝甜味儿的芬芳在唇舌间蔓延,沿著喉管一直浸润到胸腔。

花姐姐,我的毒,给我更多的花蜜吧。

喉间哼出愉悦酥软的吟哦,尖巧完美的下巴高高抬起,磨蹭著粉豔柔腻的花瓣。舌尖刺开紧闭的花缝,打著转进入了紧窒热滑的花径。

花恋蝶清晰地察觉到一条温凉柔韧的异物缓缓侵入身体,带著无与伦比的温柔和怜爱舔弄著花穴口的嫩肉,时而游走扫荡,时而戳刺抽插,时而旋转弹压,灵巧有力得宛似一尾小蛇,挑弄出一股股芬芳的情液。

电流般的酥麻在小腹中央腾起,一点点累积,含满情欲的细细娇吟在鼻中断续哼鸣。双唇不由自主地将童芽含得更紧,吸吮得更用力。抚在娃娃会阴穴上的手指也不知不觉地往下移动,在粉红的菊庭上不住摩挲画圈。

突然,有一根温凉的手指也触到了她的後庭上,以著和她一样的手法摩挲转圈。身体禁不住一个哆嗦,一缕蚀心的酥痒夹杂微微刺痛从尾椎上升腾。

“娃娃娃”她吐出童芽,半扬起头,低喘轻唤。

“嘘──花姐姐,别说话,好好吃娈栖喔。”

两片温凉的湿嫩突然紧紧贴上了花穴口处,强力贪婪地吸吮起来,似乎要将里面所有的甜蜜全部吸进。

“啊──嗯”

她发出带泣的含混媚叫。花径的痉挛一阵紧接一阵,累积的酥麻在贪婪强猛的吸吮中炸开,瞬间飞蹿身体每个角落。身体不受控制地颤动起来,像是头顶上被山风吹摇的绿叶。

摩挲在她後庭上的手指在她的颤抖中轻柔而缓慢地一点点往里刺入,微微有些发涨,有些异物入侵的不适感,但沈浸在酥麻快慰中的身体却没有丝毫抗拒,後庭的嫩壁甚至主动紧裹侵犯的手指吸吮,似乎想将其往更深处拖拽。

“娃娃,你你坏蛋”她咬牙艰难娇媚地嗔叱,哆嗦著再次含住娃娃的童芽,摩挲在娈栖菊庭上的手指也不甘示弱地刺了进去。

压在身下的纤薄身体猛地往上一挺,半曲的雪净剔透长腿无言地打得更开,粉豔的菊花热烈地向她怒放,极快地泌出湿漉的肠液,盛情邀请她更深入更激烈的探访。

“花花姐姐好姐姐吃吃我使劲使劲插我嗯再深些”清脆略含童稚的明丽嗓音颤抖著吐出一声声勾魂的淫浪媚语,直直迷惑了花恋蝶的神智。

花穴被娃娃的唇舌以近乎疯狂的力道亵玩,深插後庭的温凉手指放肆地在里面搅拌抠挖,刺激著肠壁的敏感点。

她在快慰中不停地战栗,像是被妖物引诱了一般,逐渐丧失了自我意识。

娃娃的唇舌怎麽吸吮舔弄,她就怎麽吸吮舔弄;娃娃的手指怎麽掏挖抽插,她也跟著怎麽掏挖抽插。

彼此抽插的手指从一根变成两根,从两根变成三根,时快时慢,时轻时重昏暗的山林中只听闻啧啧的亲舔声,滋滋的抽插水响声以及缠绵娇媚,婉转带泣的吟哦声。

山风从茂密的林叶缝隙间穿过,偶尔拂落几片深绿老叶,像是飘洒的浓情玫瑰。

地上的青草随著两具起伏颤动的身躯簌簌摇曳,与压埋的落叶一起裹进人类的缠绵爱抚中。作家的话:咳咳,接受童鞋亲亲的建议,用了69式,但水平有限,不尽人意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包涵了。O(∩_∩)O恭祝大家龙年快乐,心想事成,健康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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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山中训练

“但见一员小将,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身穿白袍亮银锁子甲,胯下一匹照夜玉狮子,掌中一杆梅花亮银枪,面如冠玉,剑眉朗目,威风凛凛,打马冲到阵前拧枪就刺。不消三个回合,嚣张敌将便被刺於马下。待得凝目细看,那小将却是新入军的罗成,顿时李唐之军俱都击掌叫好。”花恋蝶端坐在一块巨石上,正将那改版了的《隋唐演义》讲得是口沫横飞,跌宕起伏,“‘呔,无毛小儿休得猖狂,汝敢与我一战麽?’一声雷鸣怒喝,敌军阵营冲出一员铁塔悍将,身披岁铠镔铁狮子盔,胯下一匹乌骓马,掌中两柄双龙宣花斧,面如锅灰,目似铜铃,胡须飞蓬,端是一副凶狞恶貌。”

砰──

一块不甚规则的花岗石被她当做惊堂木重重拍在另一块稍大的石头上,声音拉长上扬:“各位将士,欲知後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进山後的每日一书又告一段落了。

围坐在花恋蝶身边的众将士满脸意犹未尽,眼前仿佛浮现出一幅惊心动魄的战阵斗将画面。个个都用企盼的目光瞅著自家元帅,希望她能大发慈悲再多讲点内容。元帅的说书内容新颖,口齿清晰,声情并茂,和坊间有名的说书人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本来他们以为元帅让他们走山道是为了抄近路,尽快赶到边城救援。哪知道元帅让他们走山道,是为了狠狠地秘密地操练他们。

他们每天必有半个时辰学习止血、包扎、固定、搬运、按摩等简单救护技能,辨识几样常见草药及可食野菜野果。不过元帅对这些知识的掌握度不做强行要求,能学多少全随他们。但有一项却是不管哪个兵队,哪个将士,人人都必须过关的。那就是在背著粮草锅盆石块等物负重奔窜跳跃射击之外,必须学会一套元帅自创的搏杀术。好在这套搏杀术不复杂,总共只有五招,十个变化,每一招每一个变化都干净俐落,没有半分花样。军队中又有些将士学得极快,便一教十,十教百,百教千,千教万,愚笨的,偷懒的就用山中老藤使劲儿地抽,不消三天,这套搏杀术便达到了全面普及。

两两捉对练习时,他们才猛然发现这套搏杀术五个招式分别直指人体的太阳穴、咽喉、心脏、腰腹、後脑五个致命的大处。而十个变化,则又在此五大致命处扩展指向脐下三寸、脊骨第三节、肋骨第四根下等十处鲜为人知的薄弱之处。简而言之,元帅这套搏杀术如果点到为止,便是搏,如果拼力而上,便是杀。一旦上了战场,与敌人近距离对阵起来,比他们平日操练的招式要实用有效得多。这可是杀敌保命的强悍东西啊!当下,不需要藤条狠抽,几乎个个都热血沸腾地展开了更深入的练习和探讨,个别出类拔萃的甚至还在此基础上有了新的发明创造,也让花恋蝶深感欣慰。

没错,这套搏杀术是她自创的。她观看过兵士们平日的操练,除了排阵外,单个厮杀还是以力量、速度和武术技巧为主。可战场是干嘛的,是专门杀人的,不需要过多的武术技巧,她需要的是一支能像杀手一般快速收割人命,令人闻风丧胆的精锐军队。

一击必杀是杀手学习的技巧,她没当过杀手,一身所学也是各种各样的武术,但幸运的是她还是一个熟知人体各个薄弱点的出色医生。事实再次证明一个出色的医生不仅是一个出色的刽子手,同时也是一个出色的杀手。依据所知的人体薄弱点,她从各类武学中,大浪淘沙地精选出了几个招式予以精简改良。

於是乎,一套适用於徒手、刀器的基本搏杀术横空出世,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了越国三军必学的经典。

战马的训练也必不可少,应该说邺京北营的这批战马很不错,因著离营不远便是荒郊深山,故平日里对战马的训练还是很严格苛刻的。不过因著特定的雄性力量更大的思维惯性,军中的战马多为骟了的公马,但实际上只要进行了严苛训练,母马与公马非但无甚区别,还比公马有用多了。中国蒙古战马便多为母马,士兵能喝马奶生活,既减轻了军队食物供应的负担,又使军队的机动性大大增强。所以这一次她让锦家捐赠出的千余匹战马全是上等母马,说是配以新兵,增加骑兵数量,其实全是暗箱操作,配给了一千多个螭门队员。

除了练习搏杀术和射击外,还单独拨出时间训练骑兵。

骑兵,无论重骑还是轻骑,在战场上都可用强悍的冲击力和高度优势瞬间击溃敌军阵式,迂回包抄敌人,将其斩杀或俘虏。还可长途奔跑、趁敌不备时突袭其老巢,也可在不敌的情况下迅速撤退,是机动性极大的兵种。兵士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绝不能弃马。为此,她特地在山中进行骑兵操练,利用山林的天然障碍,让兵士练习御马跨越障碍。而步兵不时射来的箭矢和横扫而来的树枝则是训练兵士如何在马背上躲过袭击,又能不落於马下。

花恋蝶在现代曾经为了追求某个世界知名的马术运动员而进入马术俱乐部,对蒙古马术和英式马术都有深入钻研,面对上万名要跟著她一起打仗拼命的骑兵均是倾囊相授。

比如为防止落马,如何抓住战马身上诸如马缰、马鞍、马鬃等基本要领,又如一旦落马,如何进行双人单马,多人多马的奔骑攻击;如何双脚缠蹬,解放上身,最大限度地投入战斗以及单脚扣马蹬,一腿半跪於马背,眼观三面的作战方法等。当然,由於时间短促,练习得最多的不是各类花样战术,而是最实用的马上单劈斩和双劈斩以及飞爪套索和射击。

对於她的全心教导,兵士们当然欣喜异常。不管上没上过战场的都知道在战场上落马无异於死亡,学会元帅教的,在战场上获胜活命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

而每当将士们练习得筋疲力尽之时,一干军医则在元帅的指挥下,早早地熬上一锅又一锅去乏舒筋,内服外洗的药水,佐以彼此的按摩之後,保证个个明日又是生龙活虎。一些习过内功的将士如果再自行吐纳一番,那更是精神百倍。

元帅不但精通兵道、武道、医道、食道,还善唱歌说书讲故事,每日操练洗浴完毕,总会说上一段书,讲上一两个小故事,或是教大家唱首歌,放松大家的精神。也不知她是怎麽办到的,明明每次都只挑了一个队营落座开讲,偏偏驻扎山中的五万人马都能清晰地听到那男女莫辨的雅致磁音,仿若就在耳旁抑扬顿挫。

元帅训起人来,一根乌鳞长鞭像毒蛇一般狠厉。但只要不犯错,元帅淡白的唇边则总是似笑非笑,神情温和得很,一点也不摆架子。夸赞赏赐起人来也毫不吝啬。

在大多数将士心目中,他们对元帅的敬仰已如湛河一般滔滔不绝。觉得元帅就好像天上的神祗一般,无所不能,温柔慈爱,又公正严明。更觉得此次出征是从未有过的舒爽愉悦,豪气勃发,就算死在沙场上也没啥遗憾了。

这是多麽多麽可怕的认知谬误啊!混迹在越军中的一千多个螭门队员和水蜘蛛成员每当听到这些无知的崇拜声,看到那一双双热切的眼睛时,暗地里咬碎了一张张手帕,啃烂了一根根木头,流下了一缸缸眼泪。

天真善良,纯洁无害的战友们啊,那是表象懂不懂?是那个白发女人迷惑人的表象懂不懂?

你们觉得她无所不精,强大无匹,俺们都没话说。但你们觉得她和蔼可亲,赏罚分明就大错特错了。那是因为这白发女人对你们的要求还不够高,不够严苛,存著要让你们心甘情愿,大英勇无畏上战场杀敌的龌龊心思所致。等你们有机会受到她的特殊训练,看到她拿刀笑眯眯的模样,领略到她的恶劣个性後,就绝不会再认为她像神了,那可是活生生的恶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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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山中怨念

“元帅,你为何不穿戴上元帅的明盔亮甲,反而和兵士们的著装一样呢?”因为元帅罕见的亲民作风,一个十八九岁的兵士大著胆子问道,疑惑的目光偷偷在花恋蝶和彭怀骁归明信以及一干上层将领身上扫了一圈。元帅是他所看见的第一个穿戴一如普通兵士的高级将领,如不是有那一头与众不同的招摇白发,估计一旦混入军中,谁都不能一眼看到她。倘若再戴上头盔,得,元帅就不见了。

“对对,元帅为啥不挑一匹雪色宝马呢?那多威风。”一个青年队正也麻著胆子问道。明显对其貌不扬,甚至有些猥琐倾向的花五毛不太满意。

花恋蝶端起面前的草药汤啜饮一口,闲适地笑了,对第一个发问的少年兵士随意问道:“小子,你是第一次上战场吧?”

“是。”被元帅单独问询,少年兵士的双颊忍不住红了红,不好意思地低声答道。

“呵呵,难怪呢。其实说书中的这种战阵斗将多是瞎掰。说书人为了吸引听众,当然得把各大主将的装扮讲得又眩目又威风。然而,自古便有‘临阵不自标异’一说。意思是为将者临阵时装束不得标新立异,要注意伪装,以免自己成为对方的首要攻击目标。所谓的‘将军不敢骑白马,盖惧其易识也。’就是这个道理。”她顿了顿,澄透的灰眸笑吟吟地扫向左右两边穿著鲜亮锁子袍甲的将领,漾出几分促狭,“你们想啊,如果方才讲的那位罗成小将果真白袍银甲,外加银枪白马,除非是大雪天,满世界和他一样雪白粉嫩,否则,多半还没等这位俊帅小将到达阵前,就被对方弓弩手射成了箭垛子。三军将帅若是轻易丧命,那还得了?像我们越军这种墨绿戎服,在作战中就很具有隐蔽性。”

何况真正的战场是轻则数千上万,重则几十上百万的蝗虫群殴。决定战场上胜负的,主要取决於军队的战斗力和将领的指挥才能,而不在於主将的匹夫之勇,这也是她为啥要穷心尽力地在越军中搞战力提升速成班的原因所在了。真当她闲得慌,天赋异禀地不晓得累麽?

“啊,所以元帅才穿了和兵士一样的戎服!”少年兵士恍然大悟,第二个发问的青年队正也幡然猛省,他们再偷眼看向鲜亮甲盔的将领时的目光由疑惑变成了丝丝鄙视。完全没想到元帅会不会太过胆小之类的问题。

“元帅之言甚是有理,但若是战场上,兵士不能一眼望见为将者冲锋陷阵,又如何能鼓舞士气,奋勇杀敌?”彭怀骁微微涨红了脸,大声驳斥道。

“彭副帅言之有理。”花恋蝶点头赞同,“所以本帅特意制作了只能由本帅才能发出指挥三军的鸣镝。而且──”她拈起发辫尾梢摇了摇,“若要让全军将士看到本帅身形,本帅到时只需摘下头盔,露出满头白发即可。呃,对了,为了安全起见,杜绝被当成箭靶子的可能性。各位将军要不要也换换装,把头发染个色什麽的?本帅能调配出红、黄、蓝三种颜色的染料,可任君选择。”

噗──噗──噗──

轻微的闷笑声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接二连三的传出。十几个高级将领个个面色尴尬,连连摇头摆手,表示他们有当箭靶子的觉悟,染头发就不劳元帅费心了。

花恋蝶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将汤药一饮而尽。通过几个月前的螭门队员人体试验验证,染发效果虽然只能维持三天左右,且不具备色泽均匀稳定性,但咋说也是从纯天然植物中提炼出来的,不伤发质啊,有必要避若洪兽麽?

“咳咳,元帅,你的兵器不会就是乌鳞鞭吧?战场上若不用刀器的话,杀伤力是不太强的。”归明信假咳两声,无视元帅的唉声叹气,赶紧转移话题。十多天来,她就见元帅一根鞭子挥来舞去的,不怎麽伤人却也能吓人好大一跳。

喝──

在场的几个螭门队员和水蜘蛛成员听得倒吸一口冷气,不落痕迹地将屁股往人群中移了移。那啥归副元帅,你想观摩恶鬼模样请不要拉我们下水,会诱发晚间噩梦的。征战在即,如果睡眠质量不好,也会影响打仗效果的。

“本帅的兵器?”花恋蝶很是友好地看她一眼,又看看在场的将士,几乎个个都竖尖了耳朵,满脸好奇,淡唇一勾,笑得那是一个温暖明媚啊,“其实就是一把双刃陌刀和一把弯刀而已,和你们的没啥区别。只是,不到关键时刻,本帅绝不提刀挎刀,免得巡查兵队操练时,给你们增加心理压力。”

吼──

这白发恶鬼终於还有点良知道德。螭门队员和水蜘蛛成员的眼眶突然都有些莫名涨红。这群越国将士真他娘的好命啊,为嘛他们当初的命就如此悲惨,被蹂躏得死去活来?

“元帅多虑了,属下们都知道只要不犯了军法,绝不会被元帅砍下脑袋的。”新兵南宫灿对这白发元帅可谓是佩服至极,立刻朗笑著表明态度。

“就是就是!”

“属下们都想早日看到元帅提刀的英姿。”

“对!对!”

人群中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慷慨赴死声。

对你娘个头!螭门队员与水蜘蛛成员在心底恶狠狠地骂道,一群不知死活的无知东西。恶鬼模样有啥好看的,还不如看个七八十岁的倌妓搔首弄姿!

好在花恋蝶极端具有自知之明,为了保证广大越国将士的心理健康,没有头脑发热地从彭怀骁的腰间抽出弯刀当场耍弄。思忖著出山在即,她决定抛开往日借用的《小故事大智慧》一书,从《笑林广记》里选个别具一格的经典小故事收尾,然後拉灯睡觉,养精蓄锐,明日一早全军奔赴赫山函谷。

“大家安静,本帅很理解你们的迫切心情和对本帅的敬仰,但也不必急於一时。明日三军赶赴赫山函谷,再行五十余里抵达边城後,你们便大可尽观本帅提刀杀敌的英姿了。现在,本帅再讲个引人思考的晚间小故事,然後便各自歇息。”

“元帅讲吧,我们都听著呢。”将士们的热情是很高的,元帅讲的小故事与说书不同,精短浅显,耐人寻味,蕴含著一个又一个做人处事的道理。

“有个男人坐在船上,前面又有一船开来,他把手放在船窗外,结果被夹伤一根手指。回到家中,他将这事告诉了妻子,妻子听後异常惊慌地对他嘱咐‘以後要是再遇上两艘不同方向的船,千万记得不能在船窗外小解。”为了照顾广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兵士,花恋蝶使用的语言很白话,很通俗易懂。

故事讲完了,满山头都处於静默石化状态。

啊──啊──

谁能想到元帅今日的小故事会带上颜色啊!?军中不乏荤段子,但大多粗俗不堪,实在不如元帅的小故事来得含蓄秀美,引人思考。只是只是为嘛他们都好想哭?

“元帅,该回帐子里歇息了。”明亮的火光中,一个纤薄窈窕的少年分花拂柳般走过来了。长长的浅色栗发如丝如缎,深栗微弯的秀眉,浓长卷翘的眼睫下琥珀色的猫儿眼如同浸水琉璃,花瓣粉唇柔嫩润泽,雪净肌肤剔透晶莹,通身透著少年的织细旖旎和孩童的纯稚净美,璀璨剔透,明丽无暇。一身墨绿戎服硬是被他穿出了优雅清贵,美丽英华。

“好。”花恋蝶一见来人,脸上的笑顿时带上了几分邪气,对欲哭无泪的呆傻将士们挥挥手,“各位好睡,本帅先去歇息了。”语毕便径直走上前去,一把抱起少年,在众目睽睽下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所有人的视线。

“娃娃,你洗得好香,我好想吃你喔。”

“咯咯,洗得香喷喷的本就是为了给花姐姐吃。”

呼呼的山风传来逐渐远去的打情骂俏声。

“吃”这个勾人遐思的一语双关的邪恶香豔字眼,听到没有?有没有?

众将士头上黑线更多,嘴角统统好一顿狂抽,泪哗啦啦地在心头狂流。

军法有令“军中男女将士不得相互通奸,不得与驻地附近男女通奸,不得携带家眷入营,违令者斩。”但是──请注意,这条军令是指男女通奸,对某些特殊人士没有半点限制。

崇义侯随军出征以来,一直便很高调地摆出一副我是宦人,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与元帅不可能构成通奸违法乱纪罪名的姿态。肆无忌惮地追随元帅左右,和元帅同宿一个营帐,还时常同骑一匹马,在众将士面前更毫不避讳地对元帅表露爱慕之意。

而元帅呢,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顶著无数道诡异眼光,对崇义侯的示爱欣然接受,热情配合。且只要一旦听到他们当著她的面嘲讽崇义侯,乌鳞鞭就会毫无留情地抽下来。不会要人命,但疼上个两三天是绝对的。

认真研究起来,一个女人元帅,一个不男不女的宦人,好像确实不能做出啥实质性的通奸的事,比起前越帝与崇义侯在一起厮混还不如。

可是可是元帅和崇义侯之间又真的存在赤裸裸的奸情啊。瞧瞧刚才二人相拥的甜蜜,听听他们的打情骂俏,晚上不做些啥才有鬼了。

元帅啊,崇义侯再美也是个宦人,比不得男人!你究竟是咋吃下去的?难道你从倌馆内感染的好色癖真的已经到达如此无可救药的地步了麽?还有,你不觉得在临睡前给我们讲的这个引人思考的小故事和你与崇义侯之间的打情骂俏会让我们无法好睡,影响明日的行军吗?

怨念,在山林中无限蔓延。

本来该被无限神化,高高供起的花恋蝶也因为这个连宦人都不放过的好色毛病止步在了接近神的超人范围内。

11:13:00

第187章 至函谷,布战署(一)

赫山函谷,长约六七里,宽可容十余人并行,两边是连绵起伏的山峦丛林,山峦背後则是陡峭的崖壁。

函谷一头通往山道,另一头通往槐城城郊。若沛城未失守,那麽函谷是安全的,但若沛城失守,越国到边城的山道则具备了危险性。

而公孙明珠与林静然在攻下沛城後之所以没有绕过槐城,直接从山道入侵越国是原因的:第一,山道虽路程比官道近了约莫一半,但路道狭小危险,林中猛兽毒虫甚多,常人进入生还者甚少;第二,若是虞军进入山道,退守槐城的越军与山道另一头的黎城越军进行前後夹击,越国则有可能转败为胜。左右权衡之下,只有拿下槐城,从官道入侵越国才是上策。

也正因为对越国山道十分了解,此次陈梁飞只带了两万人马埋伏函谷。在他们的想法中,五万越军若真是从山道中赶到了函谷,那麽也定是身体疲惫,受伤无数,指不定这五万之数还有锐减,用虞军两万精锐部队进行伏击足矣。

可惜的是他们虽然对越国山道了解得详实无比,却对此次统帅越国三军出征的白发元帅花恋蝶了解不够。

山道狭小危险算啥,她的本意就不是要走那条羊肠小道,而是要兵士们以火为单位,十个人互帮互助翻山开路,像豹子一样蹿跳奔跃。猛兽算啥,当她的搏杀术只对人才有效麽?何况五万人马扫荡群山,已不是兽咬人,而是人吓兽了吧?要不是怕破坏生态食物链,她早下令满山遍野地捕猎,就地取食材了。至於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毒虫啥的,她是九州最出色的医生啊,兵士和战马天天擦洗的草药汤除了可以解乏,还能避虫。

呃,对,花五毛和花三粉那两头得天独厚的怪马野驴丢开,上万匹战马在每日训练後也会和它们的主人一样洗擦药汤的。

花恋蝶唯一庆幸的是这莽莽大山无论走到哪一处都水源充足,小溪山涧之类的比比皆是。不然她空采深山药材,却找不到水来熬药,那也是一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悲哀。

因为是边行军边操练,一条近距离山道也被她走成了官道的时间。不是不担心锦螭,而是老话一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速则不达。而且她深信锦螭绝对能支撑下这近二十天时日,就算破城,他也绝对能留著命等到她的来临。

莽山之中,巨树枝叶遮天蔽日,白日也显得昏暗无比。花恋蝶看看归明信手中的沙漏,已近申时,派出去的两队寇兵应该马上就要回来了。

还有五里便将抵达函谷,在仔细查看了面前这份简易地图後,她下令全军原地待命,等候寇兵侦察回来再做打算。

她是聪明人,敌人也不是傻子。从地图上看,函谷分明就是埋伏袭击的绝佳好地方。虽然目前虞军似乎正在全面围攻槐城,但也不能排除人家不会拨些兵士出来埋伏不是。古往今来,间谍都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她沿途没有征调一兵一卒,弃官道走山道,不相信虞军会得不到消息。

当救死扶伤的医生要谨慎,当带兵打仗的元帅更要谨慎。毕竟前者她练习了好多年,後者只练习了不到一个月,还是慢慢等魁斗的消息吧。

“元帅,侦察寇兵回来了。”宣威将军时英守在外围,远远便见深密的山林中人影晃动,连忙禀报。

盘坐正中的花恋蝶面色安宁沈静,黑灰长睫微垂,对著摊在面前的简易地图凝目不动,毫无反应。

“元帅,侦察寇兵已经回来了。”彭怀骁在旁边提醒道。侦察寇兵队正已经跪在了她面前,那副简易地图似乎没啥看头了吧?

花大元帅仍旧端坐如初,继续对著地上的简易地图投以高度的注意力,对跪在地图边的侦查寇兵魁斗视而不见,对手下将属的提醒置若罔闻。

元帅中邪了?现场顿时陷入了轻微的惊疑忐忑中。十来个将官,二十多道目光全部放在了坐在地上的白发女人身上。

娈栖琥珀猫儿眼突然闪出狡黠好笑的光芒,起身越过彭怀骁,在花恋蝶身前蹲下。牵起她的耳朵轻轻拧扭,大声道:“花姐姐,天亮了,该起床了。”

众将官端坐草地的身体止不住一颤一歪,差点倒在地上。

就见他们的元帅口里呢喃两声完全听不懂的字音,微垂的眼睫慵懒地翘起,露出一双朦胧迷茫的烟灰眸子:“娃娃,又天亮了啊?”

“不是又天亮了,而是你不小心睡著了。”娈栖伸手轻拍她的双颊,美丽面庞尽是掩饰不住的笑意,“懒姐姐,侦察寇兵回来了。”说完,他也不退回原位,索性绕到了她身後,伏在她背上,双手放肆地揽上她的脖颈,下巴也搁在了她的右肩上。

呃,她懒病发作,一不小心失态地和周公约会了麽?

花恋蝶摸摸鼻子,对来自左右两方的诡异视线一一回扫过去,很有几分尴尬地笑了笑:“见笑见笑,本帅昨晚没睡好,打盹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周朝的视线更加诡异了。

元帅,你和崇义侯昨晚到底是咋吃来吃去的,才会导致精力不济,在如此严谨时刻也能一声不响地昏昏睡去?!

诡异的视线在花恋蝶和吊在她背後的娈栖身上来回扫射,仿若能透过表象看清内部实质的X光线一般,深锐灼热,极具穿透力。

彭怀骁、归明信、时英等在场的十几个高级将官大多都是精通法令,上过战场的悍厉严肃军人。只是,与元帅共处近二十天来,他们原本的观念信仰发生了前所未有的颠覆。

懒散、好色、与宦人勾搭不清,这些毛病若是出现在旁人身上,是淫贱,是滥用职权,是目无法纪的死罪。可元帅做来,却是那麽的理所当然,天经地义,随性潇洒。

她说,军营枯燥呆板,只要不怎麽违反高祖军法,不违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把该操练的任务卖命完成了,将士们为啥不可以搞点娱乐活动,轻松下呢?她说,食色性也,欣赏美丽的事物是人的天性,强行压抑会造成心理扭曲。只要学会把欣赏控制在正确的道德范围内,就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她说,上阵既然能有父子兵,兄弟姐妹兵,为啥不能有夫妻兵?此战结束後,越军军队需要全面改革。她说,只要确定是真爱了,不管爱人的身份是倌子,是宦人,还是王侯,她都不在乎。她说

她说了很多,很多都是他们从未听过的,很多都是与当今世俗观格格不入的,很多都是他们无法做到,甚至在心底不屑的。可是,他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人活得很肆意,很畅快,恐怕这世间也唯有元帅才活得如此肆意畅快了。

当然,以元帅之才来说,她有足够的资本活得这般肆意畅快。他们虽不能像元帅一样肆意畅快地活,却也能在世俗允许的范围内做些改变,让自己活得稍微肆意畅快点。

不经意间,很多人已被花恋蝶三不五时冒出的非主流言论洗脑催眠了,多多少少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堕落趋势。

以花恋蝶和娈栖的关系为例,十几天前,他们会轻蔑嘲讽之极,甚至会出言警醒元帅,切莫坏了身份与威名。十几天後,他们只会想著元帅对军队操练得异常出色,与宦人谈情说爱是她的私事,又没碍著领兵行军,又没违反军法,他们凭什麽指手画脚?尤其当对上元帅那一张笑吟吟的温暖明媚的面庞时,更不好意思提了,觉得自个纯粹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一如现在,面对元帅和崇义侯的当众亲密,他们想到的不是伤风败俗,奸夫淫妇,而是元帅昨晚的睡眠质量是否与“吃”有莫大的关系?

花恋蝶不是纯洁的稚儿,对那二十多道瞬间变得更加诡异,诡异中又透出几分热切探究的目光了解得很是透彻。

面皮还是象征性地微微红了红,抓开娈栖缠在脖颈上的手,干咳两声,目光转向跪在面前魁斗,冷静十足地问道:“魁斗,报上结果吧。”

“是,元帅。”魁斗在默默抽了好一会儿嘴角後,终於等到了门主宠物向他问询。

“果如元帅所料,函谷两边山林中早已埋下上万虞军。”

“把你们侦察绘制的地图打开。”

“是。”魁斗连忙从衣襟中掏出一块麻布,展开铺在了简易地图之上。